买了二手房前业主欠物业费 (买了二手房前业主有欠款)

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,可能会出现许多大家之前预料不到的问题。比如交易前的各种费用,如水、电、气等,买卖双方通常会觉得一套房子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,因而忽略了这些几百元的费用。而实际上有些拖欠的费用还真不是小数目。这不,市民徐善钧刚刚购置了一套二手房,却被原房主拖欠的上万元物业费,影响到自己对房屋的装修。

这套位于市中心莱蒙名骏家园的房子,是去年12月份,徐善钧通过鑫洋置业一眼就相中的。于是,在和原业主协商好价格后,徐善钧在今年的1月9号签定了房屋转让协议,并全额付清了上百万元的房款。“2月6号来交付的,中介带着一起去物业,物业一查有一万多物业费没交。”

一听原业主还有上万元的物业费没有缴清,徐善钧当着中介的面催促其赶紧把这笔费用清一清,原业主称会妥善处理,结果,等徐善钧再次来到物业办理装修手续时,却遭到了物业的阻挠

徐善钧说:“物业说,前面的费用没付,我不找人,我只管房,房子是哪个的我就找谁要。我要来装修了,物业上也不给办手续,我来装他们就来阻挡。”

无奈之下,徐善钧只好找中介鑫洋置业来协调处理此事,中介向物业方发了这样一份告知函,称物业无权阻碍新业主正常装修工程。随后,物业虽然帮徐善钧办理好了装修手续,但对于欠缴的物业费到底谁来承担的问题却依然没有定论,因此徐善钧心里总感觉不踏实:“现在这个手续办好了,装修好装修了,假如我以后卖房的时候,前面的物业费还要你付,怎么办呢。我希望把这个问题解决掉,究竟要不要我付,应该有明确的说法,要有一个结论才能了断吧。”

根据《物业费收费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,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。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,对于原业主欠缴的费用,物业应向原业主主张,新业主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。因此,物业公司向新业主徐善钧追缴欠费显然没有法律依据,对此,物业公司作何解释的呢?

莱蒙物业经理回应:“因为法律责任是很清晰,肯定是前面一个业主承担这个责任,但是他家的问题就在于,当时我们也做了提醒,他们两个业主来交接手续的时候,我们明确告知前面的物业费还欠着的,他也在前面一个业主也在,他们说我们会协商的,结果最后就不了了之了。那我们肯定也不答应啊。当时提醒你了,又不是你们私底下交易好了,后面那个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,那我们可能也不会找他,所以有这个情况,不存在为难他。”

对此,徐善钧也承认,在2月6号他们在物业办理交接时,物业的确提醒他们解决好这笔拖欠的物业费,他也督促原业主了,并且中介也说了,原业主还有一笔暂存款在他们那里,所以不用太担心。结果徐善钧事后才知晓,原来那笔暂存款早在1月9号他们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时,就已经被原业主全部拿走了。

也正因为没了这笔暂存款,所以等徐善钧和中介多次找原业主来处理这笔物业欠费时,对方索性就不再出面了,这才导致物业工作人员向徐善钧追缴这笔费用。这位物业经理表示,他们之所以这样做,并非是要徐善钧来承担这笔费用,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找到原业主出面解决这个问题。不过事已至此,他们还是会依据法律找原业主结清这笔物业费的。“那我们就先让法律顾问发一个律师函给前房东。物业费一定是针对前房东的,但我们也想提醒这些二手房交易,就存在这些问题,交易之前也特别提醒欠着物业费的,你得跟前房东商量好以后,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”

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,买卖双方在关注房屋质量的同时,确实是要认真过问一下诸如物业费、水电费等问题,否则等到出现了纠纷再去处理,那就麻烦了。